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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日期:2023-11-08 14:50 浏览:1240

为加强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太和县卫健委《关于规范我县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2023年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编外人员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其中:太和华源医院三堂分院6人,太和华源医院二郎分院4人。具体职位及条件等详见《乡镇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规定岗位除外。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此次招聘要求为35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1日(含)之后出生,18岁及以上,”即“2005年11月1日(含)之前出生”。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
5.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不符合招聘(引进)对象、岗位的报考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月14日;
地点:太和华源医院人事科(太和华源医院门诊楼六楼)
(二)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5、现场填写应聘表《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编外人员应聘表》(包含资格审查签字)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2.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和报名人数1:2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
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人选(如最终总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笔试面试要求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笔试地点及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卫生类专业公共知识,面试专家从卫健委专家库抽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的作为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未就业考生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资料的;
5.考察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的;
7.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太和华源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考生,由拟聘用单位报送考察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
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编外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按平等协商一致原则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合同期限和薪酬待遇。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并经主管部门审核。
(二)新聘用的编外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二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太和县卫健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规定和相关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招聘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太和华源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本实施方案由太和华源医院医共体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2927817(太和华源医院人事科)

来源:太和华源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