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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2023年招聘46人公告
日期:2023-03-09 15:11 浏览:905

 

太和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养老、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县级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要,2023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人数及岗位需求详见《太和县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学历

  招录的人员应具有的学历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相应学位)。按照《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年龄

  硕士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30岁以下),即“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25岁以下),即“199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春季招聘会)现场报名。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本科学历人员进行笔试、面试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本院根据岗位计划及报名情况拟在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等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春季招聘会)对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进行现场面试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岗位录满即止。

  (二)招聘岗位未录满的,考试相关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中医院组织人事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三)体检、考察合格的列入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公示栏或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二)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书材料;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3年7月1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录用的住培医师,待当年住培考核合格后,办理后续聘用手续;若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不予录取。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入岗培训不合格或入岗后连续两次未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资格的,予以解聘。

  七、录用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社会化用人,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 监督举报:0558-8583626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九、其他事宜

  太和县中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具体岗位信息,查看附件

附件: